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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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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就加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工作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23-09-25

2023年9月11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加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就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工作作出部署。

这是蚌埠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一项重大举措,在连续4年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分析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启动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调查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依法依规加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稳步提升农林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一是确定工作目标。持续稳定99.23%水土保持率目标值,到2025年,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相关的体制、机制、制度和工作体系基本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农林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二是夯实重点任务。从严格耕地保护和利用、稳步提升林草地水土保持功能、加强生产建设活动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高生产建设活动管理能力和水平等4个方面,明确了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加强耕地耕作层土壤的保护等18项具体的工作任务。三是健全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政府责任;落实行业管理职责,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探索激励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相关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参与农林开发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主体的水土保持意识。

本文转载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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