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网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水保动态> 地方水保>

广西钦州市强化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发布时间:2024-01-11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北部,主要为丘陵地貌类型,风力资源丰富。近年来,在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扶持下,钦州市风电开发利用加快步伐,风电建设项目逐年增加,目前全市已完工投产风电项目10个,在建项目19个,今年审批项目15个。为实现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协同推进、有机统一,钦州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风电开发始终坚守生态和环保两条底线,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风电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

一、严格前期审批,源头防控水土流失。风电项目建设具有扰动面积大、土石方量大等特点,极易造成地表植被损坏和水土流失。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中从严把关,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严格控制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强化表土资源保护,严格执行“先拦后挡”原则,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形成的各类边坡优先采用生态型护坡措施,下边坡必须采取拦挡措施,防止坡面溜渣,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防治责任范围不明确,弃渣场位置不明确、弃渣场下游涉及敏感因素论证不合理的方案,给予“一票否决”,修改重编再审,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

二、严格过程监管,管控事中水保措施落实。对在建风电项目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对监测报告三色评价为红黄色的项目加密监督检查,规范水土保持施工管理,压实水保监理和监测单位责任,对道路和弃渣场截排水措施不到位、道路下边坡存在挂渣现象、植被恢复情况差等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形严重的进行约谈警告,对“未批先弃”问题立案查处,今年已约谈3个风电项目,对1个风电项目立案查处并罚款约40万元。

三、严格核查验收报备,把控项目验收质量。督促指导风电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试运行后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并在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市水利局报备。收到报备材料后,市水利局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水土保持设施未达验收条件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抓紧整改,完善后再报备再核查。2022年某风电项目验收报备后核查发现多处边坡塌方、局部边坡植被恢复差,局部排水沟不畅通,经整改完善于2023年初核查后予以报备。

本文转载自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0.12185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