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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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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局局长扎西顿珠在监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12-29

 

共同努力 密切配合 
 积极推进西藏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健康发展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局长 扎西顿珠)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之际,全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座谈会今天在这里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和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西藏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际,加快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步伐,交流监测网络资产管理、运行管理成功经验,以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事业经费落实为重点,探讨我区水土保持监测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西藏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此,谨代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者对到会的各位领导和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各地(市)水利部门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西藏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谈以下几方面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监测的重要性
  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事业的“尖兵”和“耳目”,是生态建设宏观决策和科学防治的依据,是一项极其重要、需要长期坚持的事业。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水土保持监测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是指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中心站,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分站;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别公告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四条分别规定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组织机构、组织协调、数据报告、进行公告等。因此,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定期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
  2004年4月,水利部鄂竟平副部长在西安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配套经费、监测场地和监测点等六个到位,没有落实“六到位”的部门不安排项目建设资金。2007年8月,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六到位”工作的通知》(水保监【2007】33号),进一步强调监测分站必须做到“六到位”,监测机构必须是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员中必须要有水土保持专业;办公场所要满足办公和设备安置;配套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监测场地和监测点一定要做到优化布局,代表性强;监测设备及交通工具必须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
  (二)水土保持监测是生态环境建设宏观决策的依据。就我区而言水土流失成因复杂、面积大、范围广、类型多。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土流失的分布、强度、成因及其对生态环境演变趋势的影响,了解人类活动特别是山区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掌握各类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生态、经济效益,都必须通过准确可靠的观测数据来反映。
  (三)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基础工作,只有通过监测,才能准确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反映水土保持效果,进而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各项工作都离不开监测,比如开展预防监督,查处违法案件,反映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有多少、危害有多大、后果有多严重、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数量和应该征收的水土保持规费,都需要监测提供定量的数据。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编制项目规划及设计,了解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和规律,水土流失面积和程度,如何科学配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以及评价治理效果,需要监测来支持;各类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情况预测、如何布设有效的防治措施以及防治效果,需要水土保持监测提供定量的数据。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和制定水土保持规范、标准,也都离不开长期系统的监测。没有长期的动态监测、大量的数据积累和全面科学的数据分析,水土保持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四)水土保持监测是构筑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西藏地处青藏高原,素有亚洲“江河源”、“生态源”之称。由于区内独特的自然条件和人为活动的影响,水土流失极为严重,据第二次全国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显示,西藏自治区土壤侵蚀面积102.52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力侵蚀面积6.27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5.00万平方公里,冻融侵蚀面积9.13万平方公里。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该规划的顺利实施需要监测机构长期不懈努力、准确及时的监测数据作为重要支撑。
  二、西藏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简况
  西藏自治区水利技术服务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在经历了水利局升格和水规院成立的情况下,面临水利技术服务职能转轨,根据水利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我站以“立足当前,积极转轨而不脱轨”为指导思想,以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路建设为契机,积极转向水土保持事业。2001年7月,区水利厅批准“总站”为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法人,由“总站”组成了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前期筹备办公室,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划、可研和实施方案,并通过了水利部专家的评审。2002年8月,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藏计重项[2002]1018号)批准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实施方案》,批概投资6258.98万元。建设规模:1个监测总站、7个地(市)分站、28个县级监测站、54个监测点。
  针对我区水土保持监测事业“底子薄、起步晚、欠债多”的现实局面,我局党委认清形势、把握发展规律,坚持以“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为指导思想,以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强与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太湖流域管理局的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狠抓人才培养和自身能力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目前,完成或参与各类水土保持培训、考察及会议近百次、400余人次;并派出5人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中国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挂职锻炼和挂职学习。通过不断学习交流、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开拓视野、更新观念,奠定了西藏水土保持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提升水土保持监测的地位和作用。为此,获得水利部颁发的 “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证书”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取得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12个,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各级上岗证书35个,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证书38个。
  通过近十年来的上下努力,各地(市)水利局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实现了监测网络建设、水土保持机构、开发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编制评审、设施评估验收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等从无到有的加速发展。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水保局(内设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昌都、那曲、阿里、日喀则、林芝、拉萨、山南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其中昌都、那曲、阿里地区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和日喀则地区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芝、拉萨、山南地区水土保持监测分站还不是独立法人机构,人员编制、运行经费未得到落实);完成了总站(部分),林芝、日喀则、昌都、那曲、拉萨(办公用房)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及11个监测点的建设;同时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西藏部分)1个总站、4个重点地区分站的设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这次会议结束时,将进行4个地区分站设备和监测车的交接),8个监测点建设正在实施中。开展了11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组织开展102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5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技术评估;首次编制发布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2008)》等工作,为下一步全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西藏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已完成第一期、第二期第一批,第二期第二批正在实施,预计7月完成,第二期第三批工程计划已上报,待有关部门批复后即实施;同时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西藏部分)监测站点建设正在实施,预计9月竣工。

  第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监测总站部分、2个监测分站、7个监测点,即:监测总站部分网络软硬件设备;林芝监测分站办公用房、局域网系统、仪器设备及3个监测点(其中1个监测点是对奴下水文站观测设施改造更新);日喀则监测分站办公用房、局域网系统、仪器设备及4个监测点(其中1个监测点是对江孜水文站观测设施改造更新),批复投资1040.62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该工程于2003年7月开工,2004年6完工,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 2005年1月,通过了水利厅组织的西藏第一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工程即正式投入运行,目前仍正常运行。
  第二期第一批工程建设规模为3个分站办公用房、2个分站网络巡测设备、4个监测点,即:昌都分站土建和网络监测设备、昌都县洛坝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点、昌都水文站监测点、2个开发建设项目监测点,那曲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土建和网络监测设备,拉萨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土建,批复投资485万元(实际到位478万元)。目前,该工程建设已完成,正在试运行,10月由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第二期第二批工程建设规模为监测网络信息处理中心站部分网络设备及拉萨网络设备系统和监测网络信息处理中心站系统配套工程,投资760.0万元(是新增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该工程于2009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实施中,预计8月底完工,随后进入试运行,10月由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第二期第三批工程已纳入《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2010年拟实施阿里、山南地区水土保持监测分站网络及仪器设备、7个水文站监测点、11个开发建设项目监测点,计划投资350万元(计划已上报,待有关部门批复后即实施)。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西藏部分)监测站(点)建设规模为1个总站、4个重点地区分站(拉萨、林芝、日喀则、昌都分站)及8个重点项目监测点。该工程设备部分由水利部监测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的1个总站、4个重点地区分站的设备接收验收已全部完成,这次会议结束时,我们将进行4个重点地区分站设备和监测车的交接仪式。由监测中心委托我局组织实施的8个重点项目监测点建设的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计划7月初开工建设,2010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
  
  在项目建设的同时,我站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等,结合我区实际,在监测网络项目建设期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与地区水利局签订了《建设管理合同》,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实行了西藏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公开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了《供货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了《项目监理合同》,与设计单位签订了《项目勘测设计合同》;在运行期,制定了《监测站点监测任务书》、《小流域监测站多媒体运行管理手册》,《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手册》,《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运行管理办法》,这些规范标准的制定,明确了监测网络管理、监测机构职责、监测数据和成果管理;明确了监测项目、监测时段、监测频次和监测方法;明确规定了监测设备操作、数据采集、数据整编等内容,指导和促进了全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规范开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土保持监测属于一项新的水土保持工作内容,技术含量高,通过几年来的监测工作实践,我们认为还存在许多需要各地(市)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监测机构定位不准。根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性质,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应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我区虽然7地(市)均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但有的是独立法人、有的是局内设科室,使得各监测单位的自身定位和工作重点不一致,致使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良莠不齐、认识不到位,严重阻碍着各项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缺乏稳定的专业观测队伍。在已建的监测站(点)中,观测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缺乏稳定的监测人员,不能满足基础数据的采集、整编、传输等工作的要求。
  (三)监测经费难以落实。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致使水土保持监测经费难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五、当前各监测分站的主要任务
  我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尽管存在很多问题,但大家还是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务之急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步伐。完成剩余站(点)(1个自治区水土流失监测网络总站部分、1个信息处理中心部分和2个地市监测分站、28个县站、43个监测点)的建设,建成覆盖全区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全区水土保持数据库与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共享服务体系。
  (二)推动监测分站机构体制改革。截至目前,七地(市)均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分站,但其性质各不相同,有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的是合署办公,使得各监测分站自身定位和工作重点不一致。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应定位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通过体制改革,使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水土保持监测纳入同级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从根本上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推动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涉及多学科、多部门,是综合性的边缘学科,技术复杂、科技含量较高。因此,必须通过人才引进、人员优化、系统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支熟悉水土保持监测业务,熟练掌握数据采集、存储、整编、分析、传输的专业技术队伍,适应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
  (四)促进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最终的目的是为《中国水土保持公报》、《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提供数,因此根据《中国水土保持公报》、《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编制的有关要求,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监测数据采集、整编、分析、传输及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年报制度和成果认证制度的落实,地区监测分站每年按时将辖区内的水土保持监测年报及水土保持基本情况统计上报自治区监测总站,促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各位领导、同志们,水土保持在建设生态西藏进程中迎来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时机,水土保持监测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自治区水利厅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通过各地(市)水利局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共同推进西藏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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