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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提升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2023-08-18

重要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

评价工作思考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将“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作为主要目标和任务。水土保持的主要任务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支撑可持续发展。据监测,我国近七成的水土流失发生在林地、草地和耕地上,因此能否解决好林地、草地和耕地的水土流失问题,直接关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科学准确评价林地、草地和耕地构成的森林、草原和农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对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尤为重要。本文从森林、草原和农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方面论述了重要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方法与体系。

一、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的内涵

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直接关系人们对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重要性的认识。科学合理地监测评价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有助于人类社会在新发展阶段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系统是指在自然界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无机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整体中,森林、草原和农田生态系统是最活跃、与人类活动最为密切的。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是当今生态学的研究热点与前沿领域,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是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的一项主要内容。

我国水土保持功能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从水土保持补偿方面进行探索,提出了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补偿主体、对象、补偿方式、额度测算方法、政策建议等。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提出了关于水土保持效益补偿和生产建设项目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规定,这些都可看作是对水土保持功能的补偿。目前水土保持功能尚没有公认的标准和方法,但一致认为,水土保持功能主要体现为保护水土资源、防灾减灾、改善生态和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总体来看,水土保持功能是指为防治水土流失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所发挥或蕴藏的有利于保护水土资源、防灾减灾、改善生态、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的综合作用。森林、草原和农田生态系统的水土保持功能是指森林、草原和农田中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所发挥或蕴藏的有利于保护水土资源、防灾减灾、改善生态、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

二、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的意义

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就是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定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实现了对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从定性描述到定量化测算、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变,为建立水土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划定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区域提供清晰可测的重要依据,为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数据。

(一)、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提供支撑

主要通过测算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掌握不同尺度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动态变化趋势,为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提供依据,促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主要通过评价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掌握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预防和治理情况下区域水土流失发生与发展变化,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探索编制水土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基础

主要通过评价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资源的影响,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资源的消耗和生态效益,为编制水土资源资产负债表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估等提供基础。

(四)、为科学评价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提供依据

主要通过评价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为定量评价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退耕还林、高质量农田建设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产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供依据,为国家进一步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提供决策依据。

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一)、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能够科学合理地反映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各方面特性及其相互联系。具体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如下:

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应具有可监测性,指标内容简单明了,概念明确,易获取。

系统性原则。评价指标从不同角度反映水土保持功能的不同特征,综合所有指标即能刻画出水土保持功能的主要特征和状态。各指标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要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能反映评价对象的本质内涵。每一个指标应含义明确,简单易算,监测方法易于掌握。

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要具有统一的量纲,要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便于计算分析。

(二)、监测评价指标的确定

根据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结合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从保护水土资源、防灾减灾、改善生态、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确定监测评价指标。以控制土壤侵蚀、保护水土资源为重点,构建了包括4个功能类型和10个功能指标的典型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构建重要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综合评价指数,根据指数变化情况,将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分为变好、基本稳定和变差3个等级,依此评价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状况。

四、扎实推进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工作

(一)、着力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与运行管理

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以40个二级区、115个三级区为单元,以多要素、多功能、综合化和覆盖农田、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为要求,在全国各地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站。按照全国“一盘棋”思路,依据统一的技术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观测,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发展规律及其防治措施的蓄水保土、水源涵养功能,支撑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以及水土资源的节约循环高效利用,促进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功能评估和水土保持率评价机制,以及推进水土保持行业监管提供技术支撑。通过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观测,构建空地一体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开展与水土流失紧密相关的降水、径流、泥沙、土壤等因子观测,综合利用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监测信息、调查和评价成果,为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提供信息支撑。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长期定位观测可及时、准确掌握水土资源变化状况,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格局与产业布局调整等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二)、着力做好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开展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历经十几年探索、总结和发展,形成了一套集遥感解译—野外验证—模型计算—统计分析等于一体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方法体系,全面采用高分辨率国产卫星遥感影像,运用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提取水土流失因子,采用模型计算评价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分析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2018年以来,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现了年度全国国土范围全覆盖,掌握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和分布情况。2023—2027年,应继续全面实施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定量掌握全国各级行政区及重点流域、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成效,不断深化分析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重点关注区域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对生态脆弱河流湖泊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后的情况开展水土流失及生态改善情况分析评价,全面提升高新技术融合应用能力和监测数据智能管理水平,构建上下协同、空地一体、全面精准、智慧高效的监测工作体系,有效支撑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

(三)着力做好典型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评价方法路径的探索

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选择典型区域探索开展森林、草原、农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等级评价,定量评价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效益,从水土保持功能角度反映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状况及提升方向,不断加强评价指标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部门相关评价指标的深度融合,实现指标互采、数据共享和成果共用共识。森林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评价方面,选择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典型县,基于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流失图斑落地成果、监测站观测数据、水土保持及生态工程数据、相关部门共享数据、野外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水土保持措施、植被结构等因素,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评价林地水土保持功能等级,评估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工程涵养水源、保持土壤和固碳释氧等效益,从水土保持功能角度反映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状况及提升方向。草原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评价方面,选择草原生态系统典型县,基于相关数据,综合评价草原涵养水源、保持土壤、防风固沙和固碳释氧等水土保持功能等级,评估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效益,从水土保持功能角度反映草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农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评价方面,选择山地农田生态系统典型县,基于相关数据,采用野外调查、定性与定量综合评判等方法,评价农田水土保持功能等级和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实施效益,从水土保持功能角度反映农田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状况及提升方向。

作者 | 莫沫(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

转载自中国水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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