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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水利局积极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30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及水土保持座谈会议签订的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管理职能,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和验收率,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保护高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分级审批、属地管理"的原则,日喀则市水利局决定在8月中旬,对日喀则市农网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日喀则工业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日喀则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谢通门斯弄多铅锌矿选矿厂、同泰矿业有限公司、昂仁县夏你矿区铅锌矿开采(改扩建)工程、西藏同泰昂仁1000t/d铅锌矿工业生产区、西藏自治区纳如松多铅锌矿改扩建工程、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查孜铅锌矿采矿工程、岗巴县恰央水库、萨嘎县如角电站、西藏日喀则谢通门斯弄多铅锌矿选矿厂等11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内容有: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建设单位(业主)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及招标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报批、报备手续的执行情况;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材料为主,以大力宣传《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为主,全面推动水行政执法,保护西藏蓝天碧水。(日喀则市水利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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