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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积极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15-08-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日喀则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积极落实2015年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在5月分开始制定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计划,积极参与各种宣传场合,宣传水土保持国策宣传,促使公众深入了解水土保持国策,提高生产建设单位或公民水土保持意识,主动参与和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和责任...

  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局党组的精心安排下,主动作为,在2015年第一次、第二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宣传水土保持国策,发放水土保持公众告知书、水土保持法律读本、宣传画册、扑克等共计1200余份,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手机画报的形式发送宣传信息50000条,在318国道大竹卡段之江当乡段设立高架水土保持宣传标语牌3个,极大地促进提高全市人民的水土保持意识,保护西藏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通过水土保持国策的宣传,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水土保持、支持水土保持、参与水土保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我们结合宣传和监督执法,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明确法律底线和生态红线,主动支撑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流失是当前和今后西藏长期主要生态问题,水土保持在构筑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中占有重要战略地位,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西藏生态环境非常脆弱,保护水土资源,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日喀则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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