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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县联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0

2016629日至75日,在自治区水保局的统一组织下,由自治区水保局局长易云飞同志带队,组建了由自治区水保局、地区水利局、县水利局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阿里地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组,对阿里地区在建的部分大中型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了由地区交通运输局承担法人的措勤至特荣海、特荣海至洞措、洞措至改则、改则至革吉四条公路改建工程和由地区国电承担项目法人的日土县农网延伸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在去年执法基础上,目前交通建设领域对水保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在建设程序上落实了水保监理工程师和水保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员,个别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落实了部分水保措施。但在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以下通病:

一、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水保工作究竟涉及哪些具体工作内容和措施不知晓,普遍存在水保工作等同于环保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大部分施工单位未按项目水保方案中的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过程中。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未能开展后续服务,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项目水保专项施工图纸,导致施工、监理对水保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没有明确的组织计划。

四、大部分施工单位对料场变更的审批程序不明确,基本上都忽视了提交水保部门审批。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程,水利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水保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各届群众了解水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水保工作中,切实为建设生态屏障奠定坚实基础;强化水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水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更好地开展水保工作,切实为水保执法监督提供专业的、规范的执法队伍;加强与建设单位的交流,做好水保工作的服务工作,引导单位明确水保工作的内容和基本措施及料场变更审批程序,切实把工程建设和水保工作实现双赢局面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阿里地区水利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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