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网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水保动态> 地方水保>

西藏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分类管理

发布时间:2017-04-25

日前,从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西藏自治区将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分类管理制度、启动“互联网+”服务等系列措施,推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为推动生产建设项目科学管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与共建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联手对近年来我区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地表扰动面积、土石方挖填总量、水土流失生态影响不可恢复度等各项因子进行了大数据分析,根据项目水土流失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敏感性、影响规模,拟将生产建设项目划分成A、B、C、D四类,以此为依据确定不同的管理方式,从而使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更加高效。

此外,还将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政府委托第三方服务,将技术评审与项目审批切实分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已下放权限的基础上,继续下放一批水土保持审批权限。起草制订市(地)县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办法,完成《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编制完成西藏生产建设项目和生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定额,理顺水土保持监测站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数据正常收集。


0.08834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