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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逐年提高

发布时间:2017-04-25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是水土保持法确立的基本制度。编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防治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生态环境、水土保持设施造成的破坏,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保障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工作自2015年下放权限以来,在拉萨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等项目核准部门发函让各建设单位告知立项前履行水保方案手续,否则项目不立项,与环保同步进行,再加上加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我市各行业的水保方案编报率大大提高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管理,规范方案受理、审查、报批、送达等相关程序,严格把控方案审批关。在程序上,首先,在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对方案进行受理、登记、备案后送达我局,其次,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下发专家评审意见,要求编制单位尽快按照专家意见补充修改到位,最后,按照修改的文本进行认真审核,下达批复后到水利窗口履行再次登记备案手续。在方案审批过程中,我局积极加强与自治区水保局以及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书面邀请专家共同把好项目审批关。

截至2016年底,我局组织审查审批的项目已超过100个,包括乡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市政项目及电力项目。

在建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明显提高,公路项目编报率95%以上,水利项目编报率98%以上,市政项目编报率90%以上,电力项目编报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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