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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第二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近日日喀则市水利局水保中心第二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分别赴各县(区)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与内业相关资料的检查,对樟木新区建设、白朗县者下水库、天力花园、孔堂拉至差那乡公路工程、日喀则市第四高级中学1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指出问题签署现场监督检查卡。

       此次监督检查涉及涉及教育、电力、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监督方式主要以现场检查为主,现场宣传为辅针对诸多项目未编水土保持方案、对水保工作认识不足等问题,邀请涉及县(区)人民政府、发改、住建、农牧、交通、教育等部门领导及各建设单位代表、法人代表、施工方代表召开集中座谈,会上主要强调以下内容

一是向参会人员讲解监督检查的意义、目的及工作流程;同时要求各县(区)水利局必须完成2017年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监督检查任务。

二是宣传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新出台的两个管理办法,并在现场进行了疑问解答工作;与此同时重点要求县(区)人民政府,参照《谢通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出台相关文件,要求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高编报率,强化有关责任。

三是学习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下发了三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单,要求各生产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是对未履行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11个生产建设项目,鉴于部分项目已完工或基本完工,着重强调要求凡今后涉及该部门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将其列为今后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如若出现未批先建,将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顶格处罚

五是针对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项目,会上强调根据已批复的方案内容,及时落实方案防治措施,此次检查存在较大问题的建设项目(城投公司),将其列为今后监督检查对象。如未按照批复内容落实水保措施,将按照水土保持法,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六是本次监督检查共下发宣传单500份,宣传册子280份。宣传对象主要为施工方负责人员及建设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最后针对各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按照交流整改意见、形成整改通知书,下发给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要求在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日喀则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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