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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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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关于成立拉萨南北山绿化包保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局各科(室、所、站):

为进一步增强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根据厅党组安排部署,我局承担包保任务。坚持把国土绿化和南北山绿化包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拉萨南北山绿化包保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易   区水土保持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提包次仁 区水土保持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长:宫 奎 方 区水保局副局长

海    滨 区水保局四级调研员 研究所所长

  拉巴扎西 区水保局四级调研员 预防监督科科长

      员:周    鹏 区水保局办公室 主任

迷玛次仁 区水保局生态科 科长

尼玛占堆 区水保局预防监督科 副科长

谭 杰 峻 区水保局监测站 副站长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水利厅和承包造林企业沟通协调备忘录。

2.承包造林企业尽快完成招标工作,4月底前务必开工,力争5月底前完成造林任务。

3.承包造林企业要制订年度工作任务计划,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自治区指挥部部署的时间节点推进。

4.组织开展造林前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对企业管理人员、水利厅南北山绿化包保工作人员、中标企业造林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造林前技术培训。

5.抓好信息报送,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双方合作开展的每项工作务必及时形成文字资料,并及时向自治区指挥部报送。同时,双方还约定,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不产生信访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生态科,宫奎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迷玛次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助落实承包责任枣林企业,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承包造林企业信息。

2.督促承包造林企业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3.监督指导检查造林进展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工程竣工验收后,督促承包造林企业履行管护职责。

5.协助区、市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其他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具体相关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南北山绿化包保工作,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职责。

(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南北山绿化包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特此通知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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