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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在西藏开展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1

     

   10月25日至28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蒲勇平副处长、万彩兵高工一行,在区水土保持局易云飞局长、日喀则水利局王学通副局长陪同下,对我区2016年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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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组一行重点查看了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喀隆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日喀则市南木林县土布加乡吉布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现场,每到一处,督查组详细查阅了有关内业资料,听取了区、市、县关于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查组指出,西藏自治区2016年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重视,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比较规范,计划执行较好,总体建设情况比预期理想。但在项目建设中还存在前期工作不够细致、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水土保持公示制度不完善、水土保持工程特点不突出、群众参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和审批工作的管理,严把质量关,区、市两级要加强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切实担负起法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三是完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公示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四是根据项目区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治理模式,并突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特点;五是引进群众参与制,在项目前期充分征求当地老百姓意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让老百姓参与工程建设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六是进一步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使工程建后持续发挥效益;七是加快进度、严格标准,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项目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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