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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创建生态文明高地 大力推行水土保持“护土”行动

发布时间:2023-07-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积极践行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依法依规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近期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了2023年水土保持“护土”行动,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局长提包次仁同志带队,深入日喀则、阿里等地对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等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吉隆县萨勒乡拉比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了8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其中部批项目2个)、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项目4个、水土保持验收核查项目1个。

本次“护土”行动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组通过利用无人机航拍、现场调查、查阅资料、问询笔录等方式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明确分类、突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要求。

        图为:某水库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