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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27

  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大规模的生产建设造成了大量的人为水土流失。因此,必须加快推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落实“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区水土保持局自承担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以来,局党委将预防监督工作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全面提升我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经过精心筹备、方案制定,与水利部、自治区法制办沟通协调,于2012年5月在拉萨成功举办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班”,来自区水土保持局、七地(市)水利局、县水利局从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共计8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从业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升了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为加快推动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92人取得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证或执法证,发放宣传手册5000册、宣传单30000份、制作宣传板报10幅、悬挂宣传横幅20条、发送手机短信5万条;审批各行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8个,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7次,行程约3万多公里,检查生产建设项目41项,下发整改通知45份,下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及催缴通知112份,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21.75万元(利息约0.9万元)。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力度,增强了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接受和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逐步形成了各行业共同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生态西藏”贡献力量。其中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于2012年8月被水利部评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为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树立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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