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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保局启动2016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07-01

425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由自治区水土保持局领导带队的3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由此拉开我区2016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帷幕。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涉及拉萨、日喀则、林芝、山南4个市,覆盖公路、矿产、水利、能源、市政、铁路等行业。以自治区审批的重点生产建设项目为主,纳入部分市审批重点项目,包括去年已进行过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也纳入了部分新开工生产建设项目。

对继建项目,本次监督检查将重点对去年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后,生产建设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新建项目,则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为依据,重点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制度。

为推动监督检查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土保持局制订了全年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方案,明确2016年监督检查工作将在区、地(市)、三级联合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地(市)、县水保部门属地管理职责,通过例行与专项、政府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并举等多种手段推动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以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增强监督检查效果。(区水保局供稿)


厅有关处室、各地(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分管局长和水土保持科(站)或监测分站(中心)的负责同志,区水保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区水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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