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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土保持局组织全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巡视

发布时间:2016-08-04

6月24日至7月12日,自治区水土保持局联合区、地(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对全区50个新建、在建大中型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专项巡视,力促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

本次巡视是全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对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对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报备、是否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资料有无归档,以及弃渣、取土场防护措施,表土剥离和利用,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等是否落实等进行检查。

巡视共分成四个组,通过听取生产建设单位汇报、现场察看工程建设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工地座谈会、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方式进行巡视。其中将对去年已下发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重点巡视,并根据整改落实到位情况提出下一步督促和处罚意见。

本次巡视自治区水土保持局从全局抽调了约2/3的骨干力量,全区6个地(市)、35个县(市、区)水利部门总计120余人将参与巡视活动。为确保专项巡视取得实效,自治区水土保持局专门组织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培训,局领导和巡视组长、组长和组员层层签订了廉政自律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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