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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全区第三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暨“回头看”

发布时间:2016-10-19

10月17日,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联合区、地(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对全区18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全区第三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暨“回头看”。

本次监督检查涉及拉萨、日喀则、林芝、山南4个市,覆盖交通、电力、水利、市政等多个行业,其中新增检查项目7个,回头看检查项目11个。

对“回头看”检查项目,本次监督检查将重点对生产建设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时进行督查,以巩固和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成效为主;对新增检查项目,则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为依据,重点对各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后续设计、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建立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制度,提高"三同时"制度实施率为主。

此次监督检查是我区2016年的最后一次大规模检查,为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回头看”项目和新增检查项目的监督检查的各自区别,标准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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