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保局开展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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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8日~28日,按照水利部长委《关于做好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2011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由自治区水土保持局与区、地(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县政府、乡镇代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省道201线然察公路、中尼公路60道班至吉隆公路、萨迦至定结县际公路以及墨竹工卡县驱龙矿区铜多金属矿等4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比较薄弱,与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履行变更报批及备案程序手续,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增设取土场,未依法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滞后,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无法落实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项目所在地(市)水利局加强跟踪检查。并明确对于整改落实差、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罚款、通报以及媒体曝光等处罚措施。同时,检查组督查了,项目所在地(市)水利局2011年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对于下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