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率先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20
拉萨市在自治区水利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托各县区的积极努力,圆满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审核及公告公示等各项工作,为全市水土流失防治空间管控提供了坚实依据与技术支撑。
严格遵循技术规范,科学精准划定禁垦陡坡地管控范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严格执行水利部制定的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推进管控边界划定工作。充分依托国土三调、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高精度地形测绘等基础数据成果,统筹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多重管控要求,高质量完成全市划定任务。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涉及8个县(区),划定图斑9715个,总面积943936.2公顷。
强化协同联动机制,高效推进划定工作落实。坚持高位统筹、压实层级责任,构建市级牵头抓总、县区分级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闭环工作机制。由水利部门牵头统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岗位职责,全力推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召开推进会、协调会、技术评审会等,完成县乡两级意见反馈与整改复核工作。在技术实施环节,整合多类别基础数据资料,完成图斑提取、边界核定、基层复核、意见征集、审定公告全流程工作,切实攻克高原作业各项难点,保障成果精准有效。
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巩固水土保持生态成果。禁垦陡坡地的具体范围是实施源头防控、减少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关键性基础步骤,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管控体系,则是确保生态治理成效得以持久维系、防止问题反弹的核心环节。拉萨市将以划定的禁垦范围成果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刚性管理依据,切实将划定范围所形成的制度性成果,转化为可感知、可评估、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效。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陡坡地禁垦要求,严禁在划定范围内新增农作物开垦及违规扰动地表行为,规范现有特色种植等生产活动的水土保持措施;强化多部门联合巡查与督查,从源头上遏制陡坡开垦问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拉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推动高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