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网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水保动态> 水保动态>

西藏启动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6-07-20

日前,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评定管理办法,积极倡导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融入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措施,争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办法要求,生产建设项目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把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设计时就引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引进先进的水土保持工艺和施工技术,做到建设之初有理念、方案设计有亮点、建设之中有落实、后续管理有办法、建成之后有景观,确保建一处工程、护一方水土、成一处景观。

办法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凡西藏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只要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工程质量优良、景观效果明显、具有较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在同地区、同行业中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项目,均可申报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为提高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自治区水利部门拟在年底召开一次水土保持大会,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建设项目和个人进行一次表彰。为此,水利厅将组织业内外专家成立评估组,通过对项目进行资格复核、工程现场核查、会议讨论评比、社会公示等若干环节后,授予“西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当然,生产建设项目授予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后,并非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如果工程后续管理跟不上、成果不能巩固,水利部门将不再认定其为生态文明工程,并要追回证书和牌匾。

自治区水土保持负责人表示:“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西藏地处青藏高原,气候严寒、植被稀疏、地层浅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破坏极难恢复。预计“十三五”期间,西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将达到万亿元,在建设的过程中保护好生态环境异乎寻常重要,水土保持工作应当且必须跟上生产建设项目步伐,才能无愧于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卫士的称号!”

 


0.08208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