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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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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在渝召开

发布时间:2017-04-25

    4月10日,为深入贯彻2017年全国水土保持现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的有关要求,总结交流近年来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重庆召开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推进会。水土保持司司长蒲朝勇讲话,副司长郭索彦主持上午会议并做会议总结,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沈雪建主持下午会议并介绍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蒲朝勇司长指出,要深刻认识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水土保持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这一系列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的有效落实都离不开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支撑。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发展需求,从国家战略高度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水平。二是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首先是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随着中央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权限大规模下放,新形势要求各级水保部门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思维,实现监管全覆盖、履职不缺位,从而必须加强监测和信息化工作,从根本上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效能和执法效力。其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互联网+时代,要构建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让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蒲朝勇司长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监测工作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点监测、应急及案件查处监测、全国水土流失普查等四项工作。动态监测作为最核心的工作,要全面掌握县级行政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及强度变化,监测成果要与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挂钩。监管重点监测工作成果是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和重点工程效益评估提供执法及决策依据。水土保持信息化是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按照“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大力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评价等信息系统的应用。
    蒲朝勇司长强调了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的几个关键环节。一要把握行政管理和监测机构职责划分。二要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三要统一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四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要求。五要加强监测成果的发布和应用。六要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郭索彦副司长对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要抓紧开展监测重点工作,三要抓紧推进信息系统应用,四要全力保障工作经费,五要做好跟踪检查和考核评估。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沈雪建主任从四个方面对《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办水保〔2017〕39号)作了细化分解和解读宣贯。
    会议特邀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汪秀莲研究员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王海芹副研究员分别就国土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作专题讲座。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北京市水务局郊区水务处、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山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贵州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6个单位作监测工作重点发言;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广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重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6个单位作信息化工作重点发言。与会代表还进行了交流研讨。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土保持局(处、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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