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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全区第四轮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7-11-01

10月16日-26日,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联合区、地(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对全区14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全区第四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涉及日喀则市和林芝市,主要监督检查重点为边防公路和恢复重建公路项目。

通过近年来全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不断增强,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和实施率较前有了显著提高,大部分项目基本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成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落实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开展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强化依法行政,促进生产建设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和减轻生产建设过程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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