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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未批先建”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9-04-26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近日,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联合拉萨市水利局、城关区水利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拉萨市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翰林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等5个市政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未批先建”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检查工地现场,专项检查市政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和水土流失治理情况。检查组查看工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及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并重点针对项目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情况进行了座谈,发放了宣传资料。
     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一要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切实履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责令建设单位限60日内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三要举一反三,对照做好建设单位开办的其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针对检查组提出的责令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均承诺立行立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根据全年水土保持工作安排,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区“三未”项目(即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项目)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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