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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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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相关规划水土保持内容编制技术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水保监督【2023】34号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相关规划水土保持内容

编制技术要点的通知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相关规划征求水土保持意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我司组织研究制定了《相关规划水土保持内容编制技术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对接沟通相关规划组织编制单位,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共同做好意见征求答复工作。对相关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要指导相关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在办理征求意见过程中,要按照《要点》规定,综合分析规划有关内容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要及时做好意见回复,针对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必要时可采取集中研讨、专家质询等方式,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要加强对列入相关规划的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跟踪,对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推动项目尽早落地落实。

 

 

 

     水利部水保司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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